户籍、社保、居住地……海口义务教育招生热点问答来了→

2024-07-23 21:21

来源:南海网 作者:小丽

  7月23日,2024年海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自7月21日起接受网上报名申请。在给孩子申请学位时,不少家长带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疑惑,来到海口教育部门招生咨询点进行咨询。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7月23日走访了海口市教育局和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服务点。工作人员表示,自7月21日网上申请学位系统开通以来,前来咨询的家长络绎不绝,家长的问题各式各样。记者梳理了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和工作人员的解答,供广大家长参考。

  问题一:孩子不是海口户籍,目前住在美兰区,妈妈工作在海口,但是公司是在澄迈注册的,社保缴纳地在澄迈,请问这种情况可否申请海口的公办学位?

  答:非海口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海口公办学位,须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4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该生家长社保缴纳地在澄迈,非海口,因此不符合申请海口城区公办学位的条件。

  问题二:孩子户口本和妈妈在一起,和爸爸不在一个本上,是否需要上传爸爸的户口本?

  答:需要上传孩子和所有监护人的户口信息,因此,即便孩子户口本和爸爸不在一个本上,也要上传。

  问题三:孩子是万宁户籍,但在海口和外公外婆一起居住,请问能用外公的房产申请学位吗?

  答: 若孩子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城区自有住房满二年,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可以申请海口公办学位。其中,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自有住房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租房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

  (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

  (2)父、母和随迁子女的《海口市居住证》,满2年以上(从2024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

  (3)住房材料参照自有住房或租房提供。

  (4)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4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1年。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问题四:如果电脑随机派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接下来如何入学?

  答:8月8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报名系统自动将学生信息返回至片区(或辖区内公办学校)学校进行审核。

  问题五:在同一片区内先后租住了两套房,租赁时间可否累加计算?

  答: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问题六:孩子是香港户籍,如何申请入学?

  答: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子女、外国籍及持有永居证的外籍人员子女,参照海口市城区户籍入学办法执行。 “家长可以先向片区学校咨询、沟通,并在申请学位的系统上找到港澳台地区孩子的申请学位的入口,根据上边的提示和要求先填写信息资料进行申请学位,等待审核。”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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