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新学期伊始,海南中小学生们纷纷领到崭新的教材,如果发现教材内容错误、植入广告等相关问题,如何处理?9月19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海南省中小学教材使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据了解,《海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指出,国家课程教材必须在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选用。选用的教材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
同时,教材使用应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不得以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等替代国家课程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普通高中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细则》强调,加强各类专题教育教材和读本进校园的管理。中央明确部署单独编写教材或读本的,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安排落实,按教材选用使用政策执行。其他部门或地方提出的专题教育,以融入国家、地方课程教材为主,原则上不另设课程,不统一组织编写和选用专题教育教材或读本。确需编写和选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严格控制地方课程教材、校本课程教材和各级各类读本数量,对数量过多、质量不高的及时进行清理。原则上校本课程教材不得跨校使用。
根据《细则》,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教材应退出使用,不再列入教学用书目录: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的科学性错误;教材内容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用不正当手段影响教材审核、选用等工作;发生教材应退出使用的其他情况。
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海南省中小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畅通中小学教材使用情况反馈渠道,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对教材使用情况的监督,海南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均设立了教材使用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具体如下: